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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權也可以拿來當籌碼?

碳權也可以拿來當籌碼?

在碳交易裡進行交易的標的或商品是碳權,它可以是一個允許排放碳的許可,也可以是一個碳排減量的成效,計量單位為每噸二氧化碳當量(tCO2e)。

碳交易市場有兩種,因此,在不同市場的碳權,出生方式、定價、命運自然都不相同。

第一種碳權:強制性市場,指的是總量管制排放交易中的碳權機制之下,政府設定了減量目標,並進一步把允許排放量當做一種籌碼(碳權)發放給受管制者;以這些碳權做為標的,可以進行碳交易。

總量管制排放交易是強制性的,被管制者一定要達到被賦予的排放目標,因此在此機制下所產生的碳權,被視為是強制性機制下的碳權 。而流通及交易強制性碳權的市場,稱之為強制性碳權市場(regulated market)。

每個強制性市場下的碳權價格一開始會受到該強制性市場的設計而定,例如減量目標設定的強度、管制覆蓋率、碳權如何核配等,之後就是由市場供需雙方的交易結果來決定,不會有一個固定的價格。

當國家有自己的減碳或碳中和目標,總量管制排放交易就成為政府很重要的碳管理政策工具,因此絕大部分的強制性市場彼此並不互通,受管制者無法透過購買另一個強制性市場下的碳權來抵扣自己的排放責任,碳權不會在不同的強制性市場之間流動,自然也無法透過買低賣高來平衡價格。且核發碳權相當嚴謹,不能亂給,較不會有重複計算(double counting)的問題。

第二種碳權:自願性市場中的碳權

可能以為是個自由市場隨意買賣,其實不然。自願性市場多為強制性市場的補充機制,是碳管理的政策工具之一,也就是國家在總量管制排放交易之外,還透過其他方式讓「非被管制者」執行減量專案來取得碳權,例如買綠電有沒有同時買到碳權中談的碳權就是屬於這類。

此機制下的碳權通常叫減量信用額度(credit),代表的是認證過的減量成效,而交易此一額度的市場即為自願性市場(voluntary market)。

 

作者:綠學院 發布日期:2021 年 11 月 22 日  儲能可不可以得到碳權?https://technews.tw/2021/11/22/energy-storage-for-carbon-rights/


作者
林唯耕教授
學歷 | 美國馬里蘭大學博士
現職 | 國立清華大學,工程與系統科學系,兼任教授
專長 | 電子構裝散熱、熱管、環路式熱管(CPL,LHP,PHP)、節能設計、太陽能儲熱與冷卻、熱流系統、電子元件之冷卻、雙相流、人造衛星暨高空飛行物之熱傳元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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